【导读】退市不免责,亿利洁能、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被罚3.75亿元
9月12日,利能5(原“亿利洁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亿利洁能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导致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内蒙古证监局拟对亿利洁能、亿利洁能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其中,时任亿利洁能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董事长的王文彪,因违法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高管被分别采取10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部分人员虽未担任亿利洁能“董监高”,但也因组织、参与相关行为被纳入拟处罚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处罚告知书显示,亿利集团存在组织、指使亿利洁能从事上述行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9月10日对亿利集团立案调查。
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处罚告知书显示,2016年至2022年,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增利润、资产、收入等进行财务造假。
其中,2016年至2022年期间,亿利洁能通过虚构期货交易、虚增投资收益、虚记银行存款利息、虚构贸易业务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928.89万元、5303.07万元、2763.00万元、3519.13万元、3583.67万元、8268.53万元、-1.28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3.76%、6.18%、2.15%、2.79%、4.88%、9.37%、-12.77%。
2016年至2021年期间,为掩盖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亿利洁能资金的事实,亿利洁能通过虚增货币资金、虚构金融资产交易等方式虚增资产分别为7亿元、6.96亿元、31.15亿元、28.08亿元、30.26亿元、7.03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总资产的3%、2.38%、8.49%、8.14%、8.31%、2.06%。
此外,2017年至2021年期间,亿利洁能通过虚构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35.46亿元、35.25亿元、27.98亿元、25.19亿元、7.09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22.52%、20.29%、22.62%、19.51%、5.70%。
上述行为,导致亿利洁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另一边,2017年至2022年,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017年至2021年关联担保发生额分别为8.5亿元、19.5亿元、30.10亿元、21.12亿元、15.62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2%、12.38%、17.22%、11.50%、8.18%。
公告显示,亿利洁能应当在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亿利洁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违规资金占用
2016年至2023年,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通过与相关银行签订集团资金管理协议、承兑汇票扣款、支付无商业实质的工程款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其中,2016年至2020年期间,占用发生额分别为7.001亿元、24.09亿元、28.35亿元、17.12亿元、2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23.00%、18.00%、9.79%、1.09%。
2016年至2023年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7.001亿元、6.96亿元、34.75亿元、43.05亿元、45.05亿元、45.05亿元、45.05亿元、45.05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6.68%、4.42%、19.88%、23.43%、23.61%、22.96%、22.59%、23.51%。
另查明,截至2023年末,亿利洁能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39.06亿元存款资金实际由亿利集团控制,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占用金额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20.38%。截至2024年6月10日,上述占用资金均未归还。
欺诈发行公司债券
处罚告知书显示,亿利洁能于2020年4月8日发行“20亿利01”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于2020年7月3日发行“20亿利02”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亿利洁能在发行上述公司债券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内容,构成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和隐瞒重要事实,涉嫌欺诈发行。
需要指出的是,亿利洁能的控股股东亿利集团,统筹管理资金调拨,控制并直接参与亿利洁能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活动,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欺诈发行债券等,涉嫌构成组织、指使亿利洁能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处罚告知书表示,上述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OA文件、财务资料、相关会议决议、相关协议、审计报告、工商资料、银行资料、社保资料、相关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监管“一追到底”
多家退市公司被查
在退市前,亿利洁能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年7月18日,亿利洁能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摘牌。
据统计,2024年至2025年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了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款12.46亿元。处罚覆盖负有责任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少数”。
新“国九条”发布之后,中国证监会秉持“两强两严”理念,聚焦“打大、打恶、打重点”,严厉打击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退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一追到底,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加大追责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绝不允许“一退了之”,退市不免责已成为常态化执法实践。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上述多家退市公司被罚体现了监管加强管理、打击造假、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传递了监管对违规财务造假严厉打击的信号。后续,监管会进一步追责券商等中介机构,净化市场空气。在退市过程中,让投资者赔偿、提前赔付、中介处罚等整个体系发挥作用,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