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 其他与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的机构及个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当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
(二)股东会
1、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会的安排组织工作,在股东会召开前全文披露各项议案。
2、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在股东会上要充分遵守投资者的表决权和发言权,确保投资者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对各项议案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公司要认真对待投资者在股东大会上的提问,做出客观如实的答复。
公司应当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三)公司网站
公司在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四)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投资者可利用该等交流工具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咨询电话应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咨询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如有变更,公司应及时在正式公告中进行披露,并尽快在公司网站公布;
(五)现场参观、座谈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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