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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9:26:28 股吧网页版
利能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媒介
或形式对外报道、传送或发布任何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和资料,除非系履行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办法》所要求的义务或已经获得有效授权。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其他机构及个人谋利,不得利用相关信息使用本人、亲属或其他机构及个人的证券账号交易公司的证券、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为内幕人员
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或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
大额赔偿责任;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七) 公司季度、中期及年度业绩报告、业绩快报及业绩预警;

(八)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九) 公司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
行职责;

(十)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一)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二)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重大仲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被依
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三)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
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采用强制措施;

(十四) 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 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
决议;

(十六)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或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
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七)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八) 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九)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二十)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二十一)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二)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
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三)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二十四)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二十五)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
分之三十;

(二十六)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
赔偿责任;

(二十七) 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二十八) 中国证监会规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
息。

第八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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