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保障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担任。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公司股东、监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名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具有法律、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
(三)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对董事或总经理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代表公司与董事或总经理进行诉讼;
(四) 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十二条 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十三条 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凭据。
第十四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情况的同时,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直接报告情况。
第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监事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例会一般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