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整体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公司子(孙)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业务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高效筹措资金。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经营独立性,不形成主营业务对关联方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预计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21470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结论,并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四、《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致同所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的同时也在公司内控方面给于了指导和建议。
(二)我们考虑到保持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2025年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水平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进、王蕾、杨晓宏
2025 年 4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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