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400225 证券简称:中南 5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有关诉讼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9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待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唐兵
与公司的关系:合作方
2、 被告一
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
3、 被告二
名称:昆明锦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旅宾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4、 被告三
名称:云南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旅宾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及公司子公司昆明新城鸿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昆明鸿樾”)签署股权合作协议,原告受让昆明鸿樾 15.3%股权,并以 26,520 万元为限对昆明鸿樾进行投资,被告二质押其持有的 35.7%昆明鸿樾股权,并约定了股权回购等条款。2021 年底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并于 2022 年增加被告二质押持有的被告三 80%股权,被告三抵押其持有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为被告一回购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 年原告要求被告一按照协议回购昆明鸿樾股权。本次原告以被告一未按约定支付回购价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权收购款 10,450 万元;
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对赌罚则收益7,421,458.33元及相应利息;
三、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6,713,695.42 元及相应利息;
四、判令被告一支付 6 万元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如有);
五、判令原告有权以被告二持有并办理出质登记的昆明鸿樾 35.7%股权实现质权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诉讼请求确定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六、判令原告有权以被告二持有并办理出质登记的被告三 80%股权实现质权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诉讼请求确定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七、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三持有并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63 号不动产使用权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第一项至第四项诉讼请求确定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八、判令被告三对第一项至第四项诉讼请求确定债权范围内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个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待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尚未判决,本次诉讼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可能影响暂不确定。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诉讼文书。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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