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400225 证券简称:中南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同意董事会《关于对2024年度带强调字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认为相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情况,将推进公司尽快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分红派息预案听取了各方意见,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有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有关报告。
四、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奖金制度,公司相关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有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谨慎客观,勤勉尽责,体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平。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化解逾期有息负债风险承诺期限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长化解逾期有息负债风险承诺期限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石 军
王云川
张秋敏
崔光灿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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