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400224 证券简称:苏阳光 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9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H5006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情况
立信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阳
光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25-044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五)之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未结算项目所
述,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应收
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服饰”)货款 1,233,362,216.4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153,560,852.76 元。江苏阳光管理层未就阳光服饰的还款能力提供充分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之或有事项(对外担保情况)所述,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为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集团”)提供 1 亿元借款担保,我们无法对该担保事项预计可能产生的担保责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投资性房地产、(十一)固定资产、(十二)
在建工程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阳光存在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物账面价值合计 398,838,068.76 元,我们无法对该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五)重大诉讼事项 1 所述,四川泽格贸易有限公司与阳光集团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起诉讼事项,涉诉借款本金为
69,576,982.42 元。我们无法就该事项对江苏阳光可能产生的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阳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3、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
江苏阳光 2024 年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0,643.35 万元,
短期借款余额为 146,132.59 万元(其中逾期或涉及诉讼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74,414.11 万元),逾期未付利息为 4,573.61 万元。这些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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