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400221 证券简称:太安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实现可持续经营目标,经公司管理层全盘考量和综合评估,在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转让部分药品上市许可。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以下简称“宏兴制药厂”)拟将其持有的安神补心丸和当归丸 2 个药品上市许可出售予受让方,受让方为哈尔滨瑰宝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瑰宝药业”),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药品上市许可(MAH)转让协议》,交易总价款为 230 万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第四十条(二)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
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本次出售资产账面值合计为 230 万元,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出售资产账面为13,100 万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6,043,908.56 元、归母净资产额为 45,801,438.61 元,期末资产总额2,864,465,213.53 元。根据单次判断和累计判断,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哈尔滨瑰宝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前进街开发区樱花街以南、南直路以东(W 委
1082 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前进街开发区樱花街以南、南直路以东(W
委 1082 号)
注册资本:20,000,000
主营业务:药品生产(按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及期限经营)。
法定代表人:刘志平
控股股东:哈尔滨宝隆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景凤举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安神补心丸、当归丸的药品上市许可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潮州市潮安区潮州高铁新城东山湖现代产业园湖山北路 11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25)第 17088 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具体财务数据以后续审计情况为准。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报告,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总额合计 230万元。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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