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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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05
审计报告
XYZH/2025SYAA1B030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对对应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商业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商业城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商业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因无法判断自营黄金、家电交易事项的准确性、商业合理性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已经解决,无法确定该事项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对应数据的影响,因此该事项对本期数据与对应数据间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商业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商业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商业城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 2023 年度自营黄金、家电交易事项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
审计报告(续) XYZH/2025SYAA1B0306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错报。
商业城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由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对于自营黄金、家电交易事项,虽然执行了合同及凭证检查、询问公司及交易方相关人员、查询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查询交易方背景信息、函证及走访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核查交易方的财务状况,无法获取交易方的穿透资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交易的准确性、商业合理性,无法执行其他替代性程序以评估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反映交易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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