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汪艳娟,女,汉族,1978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
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能够与公司积极沟通,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度,根据有关规定,对年度内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题进行
充分的审阅和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对候选人是否存在市场禁入情况、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保障公司相关决策流程的合法、合
规。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积极有效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提供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走访门店、会谈、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获取公司经营发展及规范运作的信息,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重点关注事项
1、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经核查了解,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退市板块开始转让,依法依规做好了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2、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及时传递会议文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在充分保证知情权的基础上,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独立董事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3、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能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后,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汪艳娟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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