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42:06 股吧网页版
商业城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立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魏立峰,汉族,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注册会计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公司任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业务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照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能够与公司积极沟通,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年度内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议题进行充分的审阅和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召集并主持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议案》。

2024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并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
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 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等议案。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对公司的
经营运转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管理、债务化解、资产重整等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状况,评估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治理、经营发展及发展规划。同时通过现场走访各经营门店,与门店经营管理层沟通了解商业零售的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等。

在现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各门店管理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全力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使我本人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有效开展履职工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

1、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经核查了解,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退市板块开始转让后,依法依规做好了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2、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及时传递会议文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在充分保证知
情权的基础上,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独立董事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3、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