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400215 证券简称:商业城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60,714,3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1719%,可
交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2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解除 尚未解
序 股股东、 事、高级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占公司总 的股票
人或其一 任职情况 因 数量 股本比例 数量
致行动人
深圳市泓凯投资发展合伙
1 否 无 D 26,785,715 6.2523% 0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
否 无 D 17,857,329 4.1682% 0
限合伙)
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
金有限公司-盈富汇智善 否 无 D 8,928,500 2.0841% 0
道 3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杨琼 否 无 D 7,142,800 1.6673% 0
合计 — 60,714,344 14.1719% 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中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受理
了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0
或“商业城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3 年 11 月,商业城与重整投资人陆续签订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投资协议》和《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 年 12 月 25 日,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商业城股份转增股票
已登记至各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中,各重整投资人承诺自转增股票登记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商业城股份。
2023 年 12 月 28 日,沈阳中院作出(2023)辽 01 破 4 号《民事裁定书》,
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商业城股份重整程序。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有限公司出具的《股
份解除限售申请书》,根据《重整计划》《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的限售期届满,申请解除限售 8,9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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