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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7:52:24 股吧网页版
民生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公告编号:2025-20

证券代码:400212 证券简称:民生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4 日以 OA 方式发出。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豁免关于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5.会议主持人:赵英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收到股东福建前深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4.6895%,以下简称“前深乾”)致送公司监事会的《关于申请召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函》(以下简称“《前深

公告编号:2025-20

乾致监事会函》”)及附件。前深乾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关于罢免赵英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罢免刘晓勇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陈丽琼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补选许丽东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提请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律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专项调
查》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股票市场进行股票回购,并将该股份用于未来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此前,公司董事会已收到前深乾致送的《福建前深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申请召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函》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向前深乾致送《关于股东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回函》(以下简称“《董事会回函》”),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前深乾对前述函件的回复。

监事会对相关文件进行充分讨论后认为:

一、提案 1 关于罢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要求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可以提交
股东会审议,罢免监事会主席的要求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前深乾予以修改,前深乾未进行修改。该提案中部分表述存在误导性,不应予以公告。

二、提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可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案 3 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不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已要求前深乾予以撤回,前深乾未撤回。该提案中部分表述存在误导性,不应予以公告。

四、提案 4 中回购用途明显违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多次明确指出,且
分别向前深乾致函并指出该提案的违法性,前深乾均不予改正。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否决回购议案,前深乾仅修改回购价格、未对违法的回购目的修订,再次要求将违法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20

五、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公司监事会收到的《前深乾致监事会函》与公司董事会收到的《前深乾致董事会函》不完全一致,前深乾对《董事会回函》中指出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并递交监事会,但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提醒前深乾注意保持提交文件一致性及流程完备性。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交股东会的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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