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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8:42:30 股吧网页版
民生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公告编号:2025-19

证券代码:400212 证券简称:民生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9 日以 OA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福建前深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前深乾”,持股比例 14.6895%)2025 年 5 月 2 日向公司邮箱发送的《福建前深

公告编号:2025-19

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申请召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函》及其附件《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前深乾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一、《关于罢免赵英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罢免刘晓勇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陈丽琼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补选许丽东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提请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律师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专项调
查》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股票市场进行股票回购,并将该股份用于未来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4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

结合公司对股东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查情况,董事会经过审慎讨论,一致认为:

一、提案 1 关于罢免监事会主席的要求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不应提交
股东会审议,前深乾应予修改。此外,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由监事会合法合规召集召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并公告。

二、提案 2 存在部分问题,前深乾需补充:(1)请说明提案 1 是否为提案
2 的前置议案,若提案 1 未通过股东会审议,提案 2 是否还需进行表决,如未能
说明,若发生提案1经公司股东会表决未通过、但提案2部分或全部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情形,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合规运作存在问题;(2)请提供被提名人陈丽琼女士、许丽东先生关于同意前深乾提名其为公司监事的同意函。

三、提案 3 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不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深乾应撤回该提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合法合规召集召开,会议形成有效决议并公告,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前深乾如存在异议,可通过合法方式提出主张。

四、《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有明确限制,提案 4 中回

公告编号:2025-19

购用途存在明显违法,公司董事会已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予以明确指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向前深乾致函并指出该提案的违法性,前深乾未回应且重复提出违法提案,前深乾应修订或撤回提案。

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提案股东前深乾应对存在问题的提案进行补正、修订或撤回,确保相关提案合法合规。待提案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修订、撤回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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