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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9 19:26:1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在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退市常态化已成为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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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退市常态化已成为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健康生态的关键机制。截至2025年10月底,我国退市板块(俗称“老三板”)已汇集260家公司,总市值约1585亿元,涉及投资者账户近700万户。

然而,作为承接退市风险、挖掘企业价值的重要基础设施,老三板目前的功能发挥仍显不足。其根源在于,现行交易机制——尤其是集合竞价模式与5%的涨跌幅限制——严重制约了市场流动性,阻碍了价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在当下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时期,推动老三板引入连续竞价机制,并将涨跌幅限制适度放宽至20%-30%,不仅是交易制度的技术性优化,更是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闭环的必然举措。

一、效率之困:集合竞价下的“流动性黑洞”

目前老三板采用每日一次或每周数次的集合竞价模式。这种碎片化的交易安排,在设立初期有助于稳定市场,但在退市日益常态化的今天,其弊端日益凸显。以中银5、宝德5等公司为例,进入老三板后,其账面市净率(PB)往往受制于低迷的市场情绪与枯竭的流动性。缺乏连续竞价机制,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难以实时匹配,导致价格形成过程呈现偶然性与不透明性。没有持续的交易与换手,即便资产具备潜在价值,也难以获得公允定价。

国际经验可资借鉴:瑞幸咖啡自美股退市后,借助粉单市场提供的连续竞价交易环境,在推进业务重整过程中实现了股价的逐步回升。连续竞价不仅为专业投资机构提供了参与渠道,也提升了定价效率。反观老三板现有的集合竞价机制,实质上将具备专业分析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机构投资者阻隔在外,市场长期陷于散户主导的博弈格局,流动性困境难以突破。

二、机制僵局:5%涨跌幅限制下的“僵尸交易”

当前5%的涨跌幅限制,在老三板实际运行中已陷入技术性失效的窘境。对于众多股价低于0.2元的退市公司股票,5%的波动幅度常不足0.01元,而A股最小报价单位为0.01元,这意味着涨跌幅限制在实操中无法严格执行,规则本身存在内在矛盾。

此外,僵化的涨跌幅限制在应对重大基本面变化时,容易导致股价出现连续“一字板”涨停或跌停。这种“钝化”的价格调整模式,不仅无法及时释放风险,反而拉长了风险出清的时间,导致投资者在关键时点无法有效交易,流动性进一步恶化。

目前,主板ST股涨跌幅已调整为10%,北交所更实行30%的涨跌幅机制。老三板作为风险更高、重组需求更为迫切的市场环节,维持5%的限制已明显落后于整体市场制度演进,也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不相符。

三、顶层逻辑:以机制创新激活板块价值功能

交易机制的优化,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股价活跃度,更在于全面激活退市板块的生态功能。

首先,流动性的改善将直接提升主办券商的参与意愿。在交易活跃、定价有效的市场中,券商通过经纪业务、财务顾问、重组督导等服务的盈利空间将显著扩大。若能结合设立“退市投资者保护基金”等配套机制,有望系统性激励中介机构投入资源,提升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质量。

其次,老三板不应成为退市企业的“终点站”,而应成为其重塑价值、重返市场的“中转站”。通过连续竞价与更富弹性的涨跌幅安排,市场能更灵敏地识别具备重组潜力或资产价值的企业,吸引产业资本与专业投资机构参与纾困与重整,从而加速企业资产负债表修复进程,实现资源的再配置。

四、政策建议:从“适度监管”转向“效能优先”

基于上述分析,为提升老三板市场效能,建议推进以下改革:

引入连续竞价机制:逐步或一次性将交易模式从集合竞价调整为连续竞价,增加交易时长与频次,推动老三板在交易机制上向北交所乃至主板靠拢,提升流动性供给。

大幅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建议不再局限于小幅调整,可参照创业板或北交所经验,将涨跌幅上限设置为20%或30%,从根本上破解低价股交易僵局,促进价格快速回归合理区间。

强化技术系统与风险监测:在提升交易活跃度的同时,应同步升级市场监控体系,实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自动化识别与预警,保障市场在更高流动性环境下的公平、公正与稳定运行。

结语

资本市场的“出清”并非终点,资源的高效再配置才是根本目标。老三板承载着数百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寄托着退市企业重整再生的期待。通过推行连续竞价与放宽涨跌幅限制这一制度组合拳,我们有望真正激活这一长期被低估的“价值流转平台”,使其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应有的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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