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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16:54:31 股吧网页版
金鹤3: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400208 证券简称:金鹤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金鹤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建罚决﹝2025﹞15 号、16 号、17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其他(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不适用

李志华 董监高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注: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更名为金鹤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全称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一、建设工程消防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二、建设工程项目装修期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公告编号:2025-00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 公司建设的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园,部分厂房、办公楼、宿舍、大门
等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于 2023 年 3 月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
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 58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2、 公司建设的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园,部分宿舍楼项目装修期间未取得
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二条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闽建建(2020)4 号)第一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 年版)》,对公司内坑工业园部分厂房、
办公楼、宿舍、大门等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行
为,对公司合计处人民币 206.3983 万元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
年版)》,对公司晋江市内坑镇内坑工业园部分宿舍楼项目装修期间未取
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对公司处 11.5480 万元罚款,对公司法
定代表人李志华先生处 1.1548 万元罚款。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领取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款。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如不服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编号:2025-006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治理,避免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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