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鸿达1: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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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6
R鸿达1: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达兴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鸿达
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会议规则》“)等规定,以及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育称“召集人“或"一创投行)与公司签署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贵精神,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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