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鸿达退债”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4、本次拟审议事项为《关于要求公司尽快就<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的议案》《关于再次要求公司对“鸿达转债”追加担保及制定切实合理偿债计划并积极落实的议案》《关于督促公司妥善处理“鸿达退债”摘牌及退出登记后续事宜》《关于再次督促公司尽快披露定期报告》。
因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或“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鸿达退债”2025 年度第二次回售本息、未能按期归还“鸿达退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以及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与鸿达兴业签订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受托管理人一创投行定于 2026 年 3 月 4 日
召开“鸿达退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鸿达退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4 日 14:00。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债权登记日
2026 年 2 月 25 日。
(六)出席对象
1、在债权登记日持有“鸿达退债”的所有持有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的决定》,“鸿达
退债”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终止挂牌,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完成退出登记。
“鸿达退债”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完成退出登记之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且截至本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未转让其持有的 “鸿达退债”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对于在“鸿达退债”完成退出登记之日至本次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期间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鸿达退债”且拟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在进行出席会议登记时,需向受托管理人提交债券转让证明文件以及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转让协议、债券出让方及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鸿达兴业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述股东、鸿达兴业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可转债的张数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张数。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次债券的其他重要关联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其他重要关联方(如有)。
5、见证律师。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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