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42,6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因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于2024年3月18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4年5月24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作为鸿达兴业在退市板块的主办券商以及“鸿达退债”受托管理人,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就公司收到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鸿达退债” 到期、停止转股及无法兑付本息情况
“鸿达退债”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到期,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鸿达退
债”停止转股。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鸿达退债"不能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应于2025年12月16日兑付的“鸿达退债”可转债本息无法按期兑付。
二、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的决定
1、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简称:鸿达退债;可转债代码:404003)已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12月23日起终止挂牌。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主办券商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挂牌前披露相应公告,说明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挂牌日期、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终止挂牌后相关事宜等。公司和主办券商应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2、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挂牌日期:2025年12月23日
3、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
电话:020-81652222
邮箱:hdxy400207@163.com
4、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鸿达兴业项目组
电话:010-63212001
邮箱:project_404003@fcsc.com
5、终止挂牌后相关事宜
“鸿达退债”终止挂牌后,后续公告内容可在鸿达兴业股票(股票简称:R鸿达1;股票代码:400207)公告中查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债券持有人名册管理
“鸿达退债”终止挂牌后的持有人名册将在公司及受托管理人处备查,持有人名册中的债券持有人仍有权要求公司兑付本息并在持有人会议上行使投票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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