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6
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武汉公司报告,武汉公司收到北京金
融法院出具的(2025)京 74 执 1645 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依照有
关规定,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终结北京金融法院(2025)京 74 民初 1312 号民事
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股权公司、星火公司、 卢志强、泛海控股、不动产公司、中国泛海、武汉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 民生银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主要负责人:李稳狮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晓彬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松涛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 被告
名称: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5、 被告
名称: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中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6、 被告
名称: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健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被告
名称: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中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被告
姓名:卢志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2 月,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了 11.6 亿元融资,该笔融资担保方式
为武汉公司名下部分土地抵押、公司持有的不动产公司 30%股权质押、不动产 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中国泛海及卢志强保证担保。因公司未按照双方 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 8.6 亿元),民生银行 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此前涉及部分未偿还本金 3 亿元,民生银行已向北 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偿还贷款本金 8.6 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和复利;
2. 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银行支付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律师
费;
3. 判令民生银行对被告名下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
第 1、2 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 判令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第 1、2
项诉讼请求中确定的泛海控股对民生银行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七被告共同负
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5)京 74 民初 1312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偿还欠款本金 8.6 亿元,截
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 307,921,247.83 元;
2.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民生银行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的利息为 86,143,750 元、罚息为 7,085,416.66 元,及以后的罚息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借款本息实际付清之日,以本金 8.6 亿元为基数,按
年利率 13.425%的标准计算)和复利(以本项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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