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400203 证券简称:华仪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的基本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温州中院”)出具的(2025)浙03破申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青岛晟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温州中院(2025)浙03破58号《决定书》及《公告》,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规定公司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定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公司重整的进展
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债权申报及审核、财产状况调查、资产评估、债权人会议筹备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