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 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蔡东宏、马红涛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不分配利润是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及后续发展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从经营实际出发提出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徐宁认为:公司有现金存留,政策支持鼓励给股东分红,小股东有希望分红的意愿,分红有利于提振股东信心、有利于提升市场和监管对公司的信心。不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工作认真尽职,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经审核,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3
三、《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目前正在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化解风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与此同时,请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独立董事:张徐宁、蔡东宏、马红涛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