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6 17:16:00 股吧网页版
R粤泰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26


公告编号:2026-052

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R 粤泰 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二)收到恢复执行裁定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

(三)诉讼恢复执行立案日期:2025 年 3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于2019 年陆续收购了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广州市睿岚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顺翱钧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计 6 笔不
良债务(上述不良债务合称“信达债务 B 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债务合计未还本金为 115,670.62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信达资产向广
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就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的债
务申请公证执行,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 2.27 亿元。后,该案终本。2025 年 4 月,
公司收到该案的恢复执行材料。

2025 年 11 月,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站查询到,原公告中该案拟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 时开始拍卖的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 63 号 1901、1902、
1903-1905、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三角市 22 号 207 房、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
聚兴里 1 号、7 号 201 房的物业拍卖信息被撤回,网站显示撤回原因为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6-052

已过期。

2026 年 9 月 11 日,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站查询到,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广州
市荔湾区南岸路 63 号 1903-1905、1902、1901,起拍价分别为:446.36 万元、90.77万元、325.86 万元。经查询,上述资产拍卖已流拍。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站查询到,法院将于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广州
市荔湾区南岸路 63 号 1903-1905、1902、1901,起拍价分别为:357.09 万元、72.61万元、260.69 万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挂牌公司控股股东,现已破产清算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于

公告编号:2026-052

2019 年陆续收购了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广州市睿岚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顺翱钧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计 6 笔不
良债务(上述不良债务合称“信达债务 B 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债务合计未还本金为 115,670.62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信达资产向广
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就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