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400191 证券简称:粤泰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执行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执行立案信息的日期:2025 年 8 月 23 日
(三)执行受理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于2019 年陆续收购了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广州市睿岚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顺翱钧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计 6 笔不良债务(上述不良债务合称“信达债务 B 包”)。截至目前,上述债务合计未还本金为 121250.32 万元。
信达资产就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于 2023
年 3 月对债务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担保人申请执行,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 2.27 亿元。
关于上述信达债务 B 包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9月19日、2024年1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3-010、2024-025)及公司定期报告。
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关于信达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债
务的执行立案信息,案号为(2025)粤 01 执 4136 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78358208
元。经公司核实,该执行案件中,信达资产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该笔债务的相关担保方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徒翠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公司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5、 被申请人
公告编号:2025-020
姓名或名称: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社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于 2019 年陆续收购了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对广州市睿岚通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顺翱钧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计 6 笔不良债务(上述不良债务合称“信达债务 B 包”)。截至目前,上述债务合计未还本金为 121250.32 万元。
信达资产就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于 2023
年 3 月对债务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担保人申请执行,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 2.27 亿元。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关于信达债务 B 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债
务的执行立案信息,案号为(2025)粤 01 执 4136 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 278358208
元。经公司核实,该执行案件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