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2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 4、《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 5、《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隆利主持。 的议案》;
6、《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三名,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隆利主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
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
财务状况、项目投资等进行了监督,对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内
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监事会
成员出席了所有股东会,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会,监督和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
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能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召集召开,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并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内容;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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