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大通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1 生产经营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2 生产经营 办公场所无人办公
3 信息披露 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其他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其他 主办券商与公司无法取得正常联系
(二)风险事项具体情况
1.主办券商通过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
2.公司工商登记的办公场所无人办公。
3.公司因未披露 2022 年年报于 2023 年 7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并终止上市,后续公司一直未披露定期报告。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渠道查询,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被执行对象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2025)甘 01 执 兰州鲁之合生物科技 甘 肃 省 兰 2025 年 2 月
71 号 有限公司,姜剑,朱 州 市 中 级 17 日
兰英,深圳大通实业 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亚星实业有限公司
(2025)京 0105 冉十科技(北京)有 北 京 市 朝 2025 年 6 月
执 22789 号 限公司,深圳大通实 阳 区 人 民 4 日
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2025)京 0105 冉十科技(北京)有 北 京 市 朝 2025 年 6 月
执 24122 号 限公司,深圳大通实 阳 区 人 民 18 日
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
(2025)京 010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 北 京 市 朝 2025 年 9 月
执恢 6647 号 限公司,深圳大通实 阳 区 人 民 22 日
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法院
分公司
5.自 2023 年 7 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以
来,主办券商与公司无法取得正常联系,主要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和现场走访获得上述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风险事项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恢复可能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主办券商提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
法联系、办公场所无人办公、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主办券商与公司无法取得正常联系等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