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400187 证券简称:光一 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9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7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收到
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2025)苏 0104 民初 14314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主要负责人:王翔(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昌明(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清(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龙昌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2 月 23 日,被告一光一科技与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融资额度协议》,获敞口 4,000
万元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同日双
方签《最高额抵押合同》,光一科技以名下位于江宁区将军大道 128 号 2 幢等
不动产单元为同期融资债权提供最高 4,000 万元抵押担保。
2021 年 12 月,被告三龙昌明、被告二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索瑞电气”)先后与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特定期间光一 科技的融资债权提供最高 3,8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龙昌明的担保经股东 会决议通过。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6 日,光一科技基于前述融资协议与浦
发银行签订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借 3,500 万元用于归还政府转贷基 金。
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尚欠本金 3,370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光一科技偿还贷款本金 3,370 万元、利息 289,036.48 元、罚息
1,290,049.66 元、复利 12,218.35 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剩余利息、罚息、复利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支付
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光一科技支付本案律师费 12,000 元;
3、判令索瑞电气、龙昌明对光一科技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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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4、判令浦发银行就上述第一、二项债权有权对光一科技名下位于江宁区
将军大道 128 号 2 幢等不动产单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
受偿权;
5、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三个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如适用)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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