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存在丧失持续经营 是
能力的重大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临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
《执行通知书》((2023)鲁 0724 执 2593 号)。公司与张振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3)鲁 0724 民初 4047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08 日立案。申请执行人张振东不同
意执行借款抵押物“中潜大厦”物业资产,向法院提出执行公司持有的江苏瑞智中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中和”)51%股权,公司就执行顺序向法院多次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暂未继续强制执行。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鲁 0724 执 45 号《执行通知
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张振东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公司持有的瑞
智中和 51%股权。2025 年 1 月 20 日,法院在“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了股权拍卖信息,将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 10 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中
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该执行标的资产“瑞智中和”是公司重要核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主营业务唯一的经营实体,如果公司丧失其股权将对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该执行标的资产“瑞智中和”是公司重要核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主营业务唯一的经营实体,若依照目前的执行决定执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重大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情况和司法执行情况为准。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前述情况,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临朐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5)鲁 0724 执恢 45 号》
《临朐县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2025)鲁 0724 执恢 45 号》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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