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400182 证券简称:R 腾信 1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网络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受理破产清算,具体详见腾信网
络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2025 年 3 月 17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5)京 01 破 123 号《决定书》,
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腾信网络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孙敬
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本院裁定受理柳广旭申请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管理
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孙敬泽。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公告编号:2025-005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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