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6
证券代码:400182 证券简称:R 腾信 1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炜、田炳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徐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为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
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腾信股份或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田炳信 董监高 时任腾信股份董事长、总
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代行财务负贵人职
责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一)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经查,腾信股份不晚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应诉
通知书》((2021)京 03 民初 875 号),涉案金额 10,387.16 万元,占腾信股份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4.1%。腾信股份控股子公司青岛数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粤 03
民初 4194 号),涉案金额 11,209 万元,占腾信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徐炜时为腾信股份的控股股东。2021 年 5 月 24 日,徐炜所持腾信股份 5,548
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腾信股份总股本的 14.45%。2021 年 7 月 20 日,徐炜所持
腾信股份 6,025.16 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腾信股份总股本的 15.69%。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项、《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腾信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腾信股份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 3 月底,腾信股份青岛分公司以偿还股东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浩基,现更名为青岛金家岭财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名义,向辽阳市宏伟区颢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阳颢达)支付 30,000 万元,冲减对青岛浩基的其他应付款。2020 年 4 月初,腾信股份从辽阳颢达收回上述款项,并相应
增加对青岛浩基的其他应付款。2020 年 6 月底、2020 年 9 月底,腾信股份同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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