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00181 证券简称:R 紫晶 1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 14 刑初 23
号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穆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郑穆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罗铁威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燕霞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焦仕志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副总经理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黄美珊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监事、总经理助理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谭君笙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商务部经理
9、 被告
姓名或名称:林海忠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南区销售总监
10、被告
姓名或名称:钟国裕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董事、总经理
11、被告
姓名或名称:丁杰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采购部经理
12、被告
姓名或名称:魏强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副总经理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告单位紫晶存储公
司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5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穆,由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实
际控制,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制造、销售存储设备、光盘设备等。2016 年 4月 27 日,紫晶存储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为 835870,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紫晶存储公司三次增发股本,募集资金合计 41340.48 万
元。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17 年始,
为达到让被告单位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及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被告人郑穆、罗铁威共同组织、指使被告人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林海忠、谭君笙、魏强等人通过采取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项目验收报告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及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利润的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紫晶存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又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证监部门同意紫晶存储公司
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0 年 2 月 26 日,紫晶存储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证券代码 688086,发行 4759.612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2840747.74 元(以下均为人民币),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3912007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720670.23 元。其中,2017 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
总额的 34.83%。2018 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年利润总额的 32.25%;2019 年 1-6 月,
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42.97%,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37.31%。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12500.12 万元。
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紫晶存储公司上市后,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为对外呈现公司良好业绩,被告人郑穆、罗铁威继续组织、指使被告人焦仕志、丁杰、林海忠、谭君笙、李燕霞、黄美珊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隐瞒对外担保事项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导致紫晶存储公司 2019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
(一)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20 年 4 月 22 日,经被告人郑穆、罗铁威、钟
国裕、李燕霞、焦仕志、黄美珊等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52.46%和利润总额 94.55%。2021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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