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字[1996]第 40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内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并于 1996 年 10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1998 年 2 月实施 1997 年度增资配
股方案,配股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为 195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9 月实施了 2000 年度增资
配股方案,配股后公司的社会公众股 2535 万股。
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转配股 663 万股于 2001 年 2 月 6
日上市流通后,社会公众股为 3198 万股。
2001 年 9 月公司经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以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转
增股本后,社会公众股为 6396 万股。
2006 年 1 月经批准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
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2 股的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0,467,200 股对价股份。
2007 年 3 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案,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 35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86,702,000 股。
2007 年 5 月,公司经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了每 10 股获送 1 股及每 10 股
转增 1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24,042,400 股。
2009 年 2 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案,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 466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70,642,400 股。
2009 年 5 月,公司经批准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了每 10 股获送 1 股及每 10 股
转增 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5,963,600 股。
2012 年 12 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案,向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 6615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72,113,600 股。
2016年4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46,842,876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18,956,476 股。
2016 年 7 月,公司经批准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募集
资金,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6,842,877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65,799,353 股。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于 2023 年 9 月
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shunliban Information Servic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 5 号楼;邮政编
码:8100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76579.9353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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