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00176 证券简称:奇信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原告姜海欧败诉。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姜海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民
2、 被告
名称: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券商、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5-028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姜海欧与被上诉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不服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赣 01 民初 168 号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带赔偿姜海欧投资差额损失
18393.75 元,佣金和印花税 36.79 元,合计 18430.54 元。
2、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审判决驳回姜海欧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98 元由姜海欧承担。
(二)二审情况
二审判决驳回姜海欧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 261 元由上诉
人姜海欧承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案为首例证券虚假陈述二审案例,原告败诉,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 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8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积极应对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赣民终 395 号《民事判决书》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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