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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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 3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廖帆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翁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常华兵 、陈爱武、蔡则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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