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15:37:53 股吧网页版
江科宏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以及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是

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其他 财务报表追溯调整风险 是

3 信息披露 其他 不适用

(二)风险事项情况

1、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宏图高科财务报表反映,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
-258,797.93 万元,资产负债率 148.44%,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态;2024 年12月31日的银行借款283,484.43万元,其中逾期银行借款177,201.66 万元;应付债券 205,000.00 万元全部处于逾期状态。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之二、持续经营段所述,宏图高科已经连续多年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大 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并涉及多起未决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股权投资等
资产被冻结。

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图高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宏图高科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银行负债完整性相关事项

2024 年 4 月 30 日宏图高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4〕36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宏图高科 2017 年至 2021 年
财务报表分别虚减负债 906,307.11 万元、981,979.38 万元、980,090.69万元、974,762.04 万元、974,762.04 万元。宏图高科尚未根据上述负债
相关的经济事项以及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状态调整财务报
表。

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宏图高科的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共计发出 95 份银行询证函,涉及借款函证 23 份(其中:青岛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宏图三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取得截止 2024 年年末的征信报告及银行开户清单,依照以前年度银行开户清单或账面数发函;北京匡时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未取得征信报告以及银行开户清单,本年度未发函)。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共计收到 81 份回函。发出货币资金函证汇总金额 22,727.09 万元,收到回函确认金额 17,516.43 万元,未回函金额 3,890.21 万元,货币资金未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 17.12%;发出借款函证汇总金额
272,485.43 万元,收到借款回函确认金额 189,055.17 万元(其中 4 份为
借款银行债务转入资产管理公司 62,248.10 万元,但银行函证回函借款为 0),未回函金额 37,335.72 万元,银行借款未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13.70%。受审计条件的限制,针对银行债务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我们未能取得债务转让的相关资料,也未能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函证;针对未回函的银行询证函,我们实施了电话询问等措施予以跟进,但均不能为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提供可靠的证据。

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银行借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判断公司对外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事项披露的完整性。

(三)未决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