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 3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
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告编号:2025-019
2023 年 10 月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2024 年 12 月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文件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
公告编号:2025-019
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