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 3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2024年资产负债率148.44 %,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状、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中名国成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申请系为满足下属公司获得金融机构等综合授信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其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且被担保方进行了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交易双方在各自业态、资源及品牌上的优势,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常华兵 、陈爱武、蔡则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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