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402 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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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402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未来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2023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内容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 和五、19 所述,未来股份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2,871,723.46 元,同时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未来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我们无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未来股份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和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 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所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期末余额为 1,182,828,001.84 元,计提坏账准备 0 元,占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0.09%。截至本审计报告日,该款项尚未收回,我们无法
判断其可收回性,也无法对其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
期末余额和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合理性以及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1)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日,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有部分投资者对未来股份提起诉讼,共收到 127 起诉讼案件,涉及金额为 9,398,163.90 元。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相关情况如
下:
选取的基准: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
使用的百分比:0.1%
选取依据:未来股份处于转型期,利润波动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选取
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作为基准,并选取了较低的百分比。
计算结果:72 万元
上年度选取的基准为当年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98 万元。
因未来股份处于转型期的情况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本年重要性水平与
上年重要性水平选取标准一致。
(二)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未来股份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
法判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未来股份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1、与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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