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00164 证券简称:R 吉艾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知悉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2 月 13 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艾科
技”)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发送的电子版应诉通知书((2025)沪 0115 民初 12966 号)及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上海分行”)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向浦
东法院提起本次诉讼。传唤事由:庭审;应到时间: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应到处所:蔡伦路 28 号张江第一法庭(A1 楼)。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01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姚庆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于 2020 年 3 月份与平安上海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并购)》,约定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并购借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时任法人姚庆先生提供个人保证担保,上海吉令的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于 2020 年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2 年 9 月 13 日,受疫情影响,为缓解还款压力,借款人上海吉令及贷款
人平安上海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该部分贷款延
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归还。上海吉令未能如约偿付上述贷款本息,导致该笔贷
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就上述贷款逾期事项,平安上海分行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向浦东法院提起本次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被告二姚庆对案外人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的如下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 2024 年11月13日的贷款本金23424000.00元、利息7226912.50元、逾期利息25337199.73
公告编号:2025-001
元、公证费 63900.00 元、垫付税费 2190794.48 元,以及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际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10.125%计算):
2.请求依法判令,如案外人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应偿还原告的
如下款项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贷款本金 23424000.00 元、利息 7226912.50
元、逾期利息 25337199.73 元、公证费 63900.00 元、垫付税费 2190794.48 元,
以及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实际所欠贷款本金
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10.125%计算),则原告有权以被告三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给原告的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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