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五届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班子2024年度薪酬实施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此外,公司 2025 年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5 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并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长薪酬实施方案及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冯锦锋、葛永彬、厉洋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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