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2 14:03:1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啥情况?
发表于 2026-02-02 10:50:36 发布于 北京



一、重整期间的权利归属


1. 财权与资产控制权

      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后,公司通常会进入管理人接管阶段。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等,原管理层暂停职权。

      若法院批准公司“自行管理”(即“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则经营管理权可能仍由原管理层在监督下行使,但重大决策需经管理人同意或债权人会议批准。

2. 债权申报与审核权

      所有债权需向管理人申报,由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人会议对重大事项(如重整计划)行使表决权。

3. 经营权

      经营决策权归属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管理模式(管理人管理或债务人自行管理)。但即使自行管理,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也需受管理人监督和法院/债权人会议制约。


二、资产转移/出售的限制


      绝对禁止随意处置:重整期间,公司不得擅自转移、出售资产。任何资产处置(尤其是核心资产)必须符合重整计划目标,并经过法定程序:

  

1. 管理人同意:若为管理人管理模式,资产处置由管理人决定或执行。

  

2. 债权人会议或法院批准:重大资产处置(如价值较高的资产、关键生产线等)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报请法院裁定批准。

  

3. 以重整计划为核心:资产处置需服务于重整计划的执行,例如为清偿债务而出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三、对投资者的关键提示


1. 信息获取途径

       重整进展的权威信息需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股转系统公告及公司官方发布的重整计划、法院裁定文件获取。

2. 风险关注点

      资产处置可能导致公司业务结构、股权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若重整失败,法院可能裁定转为破产清算,资产将依法拍卖清偿债务,股东权益可能归零。

3. 股权状态

       退市后股票仍在股转系统交易,但重整期间的股权变动(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于偿债等)可能影响持股比例和股价。


四、总结


      权利归属:财权、资产控制权、债权审核权主要由管理人或法院监督下的自行管理层行使。

 

      资产处置:严禁随意转移/出售,必须遵循破产法程序,以重整计划为依据,并经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或法院批准。$R金洲1(SZ400161)$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