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公告编号:2026-22
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 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6 月 26 日;
原主办券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鉴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华南”)经营业务调整,公司与中信华南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双方就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终止协议;同时,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称“江海证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将由江海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22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中信华南签署《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并与江海证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自上述协议生效日起,由江海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中信华南对原持续督导期间本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负有核查、配合处理的义务,对持续督导期间主办券商的不当或违规行为仍须负责。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宜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带来风险或其他不利影响。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