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17:46:36 股吧网页版
天首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聘请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聘请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丰富的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 50 万元。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赵向阳 单承恒 孙健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