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5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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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4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5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东方”)2024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10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期初数
当代东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应当对当代东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及审核上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是否消除,但由于当代东方及主要子公司因诉讼和破产重整事项及员工流失等因素,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期初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及期末数的影响,上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涉及的影响是否已消除,以及是否需要作出前期差错更正和追溯重述的金额。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21 年 12 月,当代东方与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
别以成交金额 1 元转让运城威丽斯冠宇影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霍尔果斯当代华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厦门泰和鑫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63.5821%股权。上述四家影院公司(以下简称“影院”)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评估值合计数为-0.61 亿元。根据合同约定厦门万蓓
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影院应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前分 20 期归还当代东方对影院的
财务资助款 1.65 亿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财务资助款余额为 1.63 亿元未收回,
该应资助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 0.65 亿元。
我们对于该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应收厦门万蓓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和影院的财务资助款 1.63 亿元可收回性,未能获取相关资料,也无法实施其他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应收财务资助款可收回性和对应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三)持续经营能力
当代东方 2024 年度亏损 2.55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为
-0.40 元,低于每股面值 1 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3.70 亿元,逾期借款本金 3.72
亿元未偿还。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持续经营”所述,当代东方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当代东方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
(四)货币资金
当代东方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东大街支行开立的共管账户,账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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