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400145 证券简称:网力 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破产清算事项概述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
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能”)于 2023 年 7 月 3 日收到江苏
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苏州智能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
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 本次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505 破 79 号之四,裁定终结苏州智能破产程序,主要裁定内容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经管理人审核并经法院裁定认可的苏州智能债权
总额为 412,743,857.11 元,其中职工债权金额 2,183,229.93 元,普通债权金额409,930,627.18 元;管理人接管到的苏州智能财产共计 1,591,005 元。
2025 年 9 月 26 日,法院裁定宣告苏州智能破产;2025 年 10 月 30 日,法
院裁定认可《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现管理人已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主要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苏州智能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裁定终结苏州智能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