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六章 党组织及工会...... 30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八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第一节 审计委员会成员......32
第二节 审计委员会......3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8
第一节 通知......38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三章 附 则......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北京东方网力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北京东方网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1101080016568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1 万股,并公开发售发行前原
有股东所持人民币普通股 839.25 万股,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摘牌日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etPosa Technologies, 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 号世宁大厦 17 层 1723 室;
邮政编码:100191。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 39 号 1 栋 20
楼;邮政编码:6100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577.251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加强和完善法人治理,努力增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能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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