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
公告编号:2025-017
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如适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5-017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依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 2023 年度的财务报
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
项目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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