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400136 证券简称:R 世节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1 月 14 日,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武汉
市洪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5)鄂 0111 民
初 23177 号)。2025 年 12 月 16 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武汉富惠华食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富惠华”)与被告华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厦门穰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穰穰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立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武汉富惠华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王继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6-003
姓名或名称: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海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华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穰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思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作出(2024)鄂 0111 民初 20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穰穰公司偿还武汉富惠华借款本金
12,850,000 元及利息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 年 12 月 18 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 0111 执 702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2024)鄂 0111 民初 2091 号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同月武汉富惠华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将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武汉市洪山区
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作出裁定,驳回武汉富惠华的执行请求。
武汉富惠华认为,厦门穰穰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已载明穷尽执行措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厦门穰穰公司资不抵债,已具备破产条件,但厦门穰穰公司未申请破产,损害了原告作为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应当认定两名被告认缴出资的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两名被告应当对厦门穰穰公司的债务在未缴纳的注册资本金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6-00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华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11 执 7023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判令被告世秾泰字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华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三人厦门穰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4)鄂 0111执 7023 号案件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由两名被告共同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暂无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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