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中《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公司发展的
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3、2024 年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沟通问题,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审计进度并提交了审计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因董事高宇飚退休、董事邢礼厂工作变动,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及董事会讨论,公司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提名徐汝冰及公司股东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闫炳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期满。
该事项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拟聘任徐汝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该事项的提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我们将持续对公司的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予以重点关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报告期内新增 259,537.58 元资金占用,
原因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向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补充申
报债权,调整账面债权差额所致。
独立董事:卢艳峰、杨保强、王复生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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